#书法艺术#在前面的文章书法史|中国书法理论的内涵与架构,知道这3点,对你有很大的帮助中我们概括了中国书法艺术理论的内涵与架构的三个方面即“道法自然”、“技贵通神”、“技道并修”,并且在前面的几篇文章中对前两个部分的内容做了比较详细的解读,接下来的文章中就第三部分内容“技道并修”的含义做一些探讨。
古往今来,人们从自然万象中悟出了各种各样的道理,书法艺术亦如是,优秀的书法人士从飞鸟出林、惊蛇入草、流水行云、奇峰怪石、公主与凡夫争路、公孙大娘舞蹈、渡夫划桨等等这些自然现象中悟出了书法之道,达到了书法技艺精湛谙熟,同时,在精技的基础上通过“言”、“意”、“象”、“势”、“法”等“道理”意识的渗透融入,使精湛的书法技艺进一步升华“通神”,赋予了书法艺术更多的人性和神韵,“技”、“道”并修,进入人生理想和书艺境界的巅峰。
孔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意思就是以道为追求,以德为基础,以仁为依托,活动于礼、乐等六艺的范围之中。“书”作为“六艺”之一,成为古人君子或者士大夫讲求的雅趣之一,虽为艺,但仍然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不能仅仅停留于书技层面,要以书道为做最高的追求境界。朱和羹《临池心解》中云:“书虽六艺,而未尝不进乎道。非其胸中空洞无物,则化工生气,不能入而居之,则即摹钟刻索,只成一染纸匠耳。”;又黄道周《石斋书论》中云:“学问人著些子伎俩,便与工匠无别。然就此中引人入道处,亦不妨闲说一番,正是遇小物时通大道也。”可见,历来书法人士对书法之道的注重和诉求。
由于今人所处的时代,书法艺术的实用功能的极度消弭,人们从事书法艺术活动,除却名利方面的因素动机外,最大的动因考量是基于对书法艺术的热爱和书法艺术能借以修养身心的功能,这是书艺大道,也是书艺正道,应当是书法人士从事书法艺术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技不谙难以悟道,道不明难以精技,如果只停留于“精技”层面,那么“便与工匠无别”只能成为一个手法非常熟练的“染纸匠”,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书匠”之意,费瀛的《大书长语.正心》中说得更为直接,“未有心不正而能工书者,即工,随纸墨渝灭耳”。
那么,既然“精技”与“悟道”之于书法艺术如此重要,那么,我们作为书法人应该怎样去做到“技道并修”呢?
首先要建立“物我两观”的哲学思维,《书概》中云:“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就是书法人士一方面要善于观察自然万象,在自然万象的运作中领悟书法之道,一方面要严于体觉自我的心性修为,尽可能地提高自身的修养品德。《新唐书.柳公权专》中载穆宗问笔法,柳氏答曰:“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苏轼的言论则更为明了,他在《书唐氏六家书后》云:“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将自我的身心修为融入书法艺术之中,一方面精技,一方面修为,达到书艺的提高与升华。
其次要培养“心手合一”的艺术通感,《艺概,书概》中云:“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又:《书法雅言》中云:”书之心,主张布算,想像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采,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书法艺术化墨为迹,以迹为形,其实都是书法人士的心中之画,即书者的心言、心意、心境的布算与化裁,只是借助于书者的手笔吐露了出来,得于心而应于手而已,若不理解这一点,抑或是心手不一,则永远达不到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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