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艳世界之美萍乡非遗系列报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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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重大。

萍乡烟花制作技艺

萍乡历史悠久,人文蔚起。古称“吴头楚尾”“吴楚咽喉”,吴、楚文化的相濡浸染,构成了萍乡风情独具的民风民俗和异彩纷呈的民间艺术。今天要介绍的就是萍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萍乡烟花制作技艺。

据《中国实业志》(年编著)记载:“湘省爆竹制造,始于唐代,发达于末及逊清乾隆年间。”又据《醴陵县志》(民国版)记载:“鞭爆业由上栗市发展至浏阳金刚头,渐推广至醴陵富里、白兔潭、麻石一带。

上栗的爆竹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很盛行,人们遇有喜事都要燃放爆竹表示庆贺,逢年过节,再穷也要买几挂爆竹祭神拜祖,求神灵祖宗保佑走“好运”,特别是过年,有钱人家从年三十夜一直要放到元宵。

由李畋发明的最原始的爆竹是用竹子锯成两边带节的竹筒,竹筒长约1寸余,里面装上火药丹,头上插上一根火线,点燃火线后,可以炸开竹筒而发出巨大响声。火药丹是以硫磺、硝石、皂角子等配成。

后来,李畋发现竹筒做成的爆竹有时不容易炸开,有的炸开了竹片又容易伤人,因而他寻求一种更好的筒子材料,即纸筒爆竹。在人们不断的发展摸索中发现点燃单个的爆竹显得麻烦,且视听效果也不好,因而人们将爆竹的引线逐个逐个连接起来,这样就形成了鞭炮。传统的烟花鞭炮生产工艺均采用手工操作,工艺繁琐,当时共有12个流程,72道工序。

据老艺人回忆,上栗从明朝开始做鞭炮,到清朝时,各家各户生产已很普遍。清康熙以后,上栗成了爆竹生产、销售的集散地。清末民初时期,上栗从事爆竹生产和经营的厂家、作坊发展到上百家,年产爆竹两万箱以上。

民国时期,上栗爆竹出现了更为兴旺的发展势头,不仅有外商云集上栗设庄收购并转销,本地一些爆竹业主,也由原来的单纯生产,转变为生产与收购转销并行,从而使他们成为本地赫赫有名的富商,如“荣茂隆”就是如此。当时生产的爆竹品种主要有“顿鞭”“八扣”“加花”“满地红”“寸金”“顶堂”等。

从清朝末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上栗花炮生产工艺基本上沿袭传统的手工技艺。单以鞭炮,从纸张到成品大体要经过15道工序,即裁纸、扯筒、褙筒、洗筒、腰筒、括底、干燥、上硝、封口、钻孔、插引、扎颈、结鞭、封装、成箱等。

烟花爆竹是以声、色、味为物质基础,表现出来的空间艺术形式,在人们的意识形态领域为固化,上升到精神世界内一种美的享受,是火药文明领域里独特的艺术价值的表征之一,是千百年来通过世世代代的人们的智慧沉淀、演变而成的现代文明。

花炮是从单一的响亮,一点火花,一小团烟雾,到一串串连响,一片声效,烟雾缭绕引入人们的思维境界。它没有贵贱、阶级的区别,是人们共同的心理形成的共同享受。

从古到今,花炮业一直支撑着上栗地区的生存与发展,上栗的先人把做爆竹作为“饭饱不饿肠”的谋生手艺。今天,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烟花制造已经成为上栗县的支柱产

年,上栗传统烟花制作技艺入选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年,烟花爆竹制作技艺、萍乡烟花制作技艺被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代代传承、延绵不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天任然彰显出鲜活的生命力和散发出光彩神韵的魅力。这些文化瑰宝像一串串珍珠璀璨夺目,给萍乡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增添了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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