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英气墨灵象邀约艺术未来

白癜风遮盖液 http://pf.39.net/bdfyy/bdflx/210124/8621314.html

「本文来源:中国军网」

眺瞻高维之美邀约艺术未来

——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学术研讨会发言

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学术研讨会·现场

编者按语

12月25日,来自文化艺术界领域不同门类与不同专业、方向的多名专家学者与艺术家相聚一堂,就艺术评论家、解放军报社原文化部主任、高级编辑吕国英原创艺术新论——《“气墨灵象”艺术论》举办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艺术家认为,这部专著最大贡献在于传承中华美学精神,融汇中西美学精髓,开拓新的美学认知,创造新的审美范畴,是一部高屋建瓴的艺术理论专著,是一项文艺理论研究的创新成果,对认知文艺演进诸象、眺瞻艺术未来、矗立高维审美、引领艺术创作,颇具正能量与积极意义。会上,作者吕国英谨致谢忱又畅谈该论创作。现摘录如下,以飨读者。

非常感谢大家,这两天天气突然变凉,让大家受寒了,好在我们研讨会现场非常热烈,给寒冷的天气带来特别的暖意。各位专家、各位艺术家、各位老师,在研讨拙论中给予很高的评价与赞誉,我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对研讨中特别的褒奖、高誉,诚恐诚惶,对提出的批评建议,尤其铭记在心。若择机再版,会认真吸收、采纳。

让我说两句,说什么呢?时间已经很长了,真不愿再占用各位老师时间了,但机会也非常难得,尤其疫情以来,聚会实在太难了。那就向大家汇报两句,关于这部拙论,也关于各位老师的批评建议。

关于艺术、艺术家、艺术哲学、艺术现象,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追踪、思考。可以说是找了好多年,看了好多年,又想了好多年。

其实,这部专著早就“存在”,或者说一直“存在”,存在于传统经典中,存在于中西文化中,存在于现代美学中,存在于各位学者、艺术家的思考中,存在于大家的审美境界中,存在于各位艺术家的艺术创作与探索中,存在于对至臻至美的眺瞻与审美理想中……只是,我将其小心翼翼地“整理”出来,或者说是与大家共同创作完成,现交予大家,请大家再审定。

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学术研讨会·媒体采访

关于拙论的建构,说到底是关于艺术未来与美学远眺的一个自我和解与交待。鉴于此,我也很想跟大家报告、分享。

关于“气墨灵象”,这是一有机整体,分不开,也不能分开,是一种特殊的审美状貌,在高维境界和审美理想中存在与呈现。“气墨灵象”,不是“1+1+1+1”等于“4”,也不能仅仅从“气”“墨”“灵”“象”四个字意分别解读。因为,兹高维境界与审美理想藉深、藉厚、藉高远。

拙论《“气墨灵象”艺术论》有三个核心概念,一个是“气墨”,一个是“灵象”,再一个是“气墨灵象”,或称“灵象气墨”,灵魂是“气墨灵象”或“灵象气墨”。“气墨”中有“墨”,此“墨”不是具体的墨,而是墨的集合与抽象,是包括或尤其包括创作主体、创作环境、创作过程等在内所有创作元素的总称,这都属于墨的范畴。而“气墨”者,是“墨”的化境与超越,也是“墨”的和融与灵化,是诸墨在创作主体的“唤醒”与运化中所“呈现”出的“精神状貌”,是一种化妙之“形态”。

“灵象”中有“象”,此“象”也非具体的象,而是象的集合与抽象。运“墨”而“象”显,立“象”藉化“墨”。如此,该“象”是因墨而生成,由墨而存境。亦如此,“灵象”者,就是“象”的化境与超越,也是“象”的和融与灵化,是诸象“配合”创作主体并与创作主体“天人合一”“天我为一”、建构生命理想之精神实现的审美境界,是象的精神状貌,是象的高远审美与高维形态。这样,“气墨”与“灵象”,或者“灵象”与“气墨”,就被“赋予”了神圣使命,有了审美担当。

这样说,可能有些复杂,简单点儿概括一下,可以说,“墨”可道,“气墨”非常道;“象”可名,“灵象”非常名,而“气墨灵象”非常道,“灵象气墨”非常名。

从“气墨”“灵象”的“使命担当”,可以了悟“气墨”“灵象”互为形式内容,体现《“气墨灵象”艺术论》作为建构艺术新命题、新思想,审美新范畴、新境界的高光与辉煌。进一步解释一下就是,“气墨”是“灵象”的“墨”;“灵象”是“气墨”的“象”,或者说,“气墨”是“墨”的“灵象”,“灵象”是“象”的“气墨”。“气墨灵象”相辅相成,完美至臻。

理论的建构,关键在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或逻辑构成。说审美理想中的艺术形态是形式内容完全交互、互为彼此,这是艺术创造之美的至高境界。艺术家能保证你所用或所“运化”的文字、纸张、雕材、水墨、油彩、音符、韵律、形体、影像等所有创作元素,均能达到“气墨”状态吗?你能把诸“象”妙化为“灵象”吗?很难,非常难,但也不是无法逾越、不能通达,终究会有大家出现,体现艺术的演进、审美的跃升。所以,作为理论的建构,如何“自圆其说”?余在“立论篇”的最后两篇,作为“补论”特别写了:《气墨灵象高学大德》《美是“气墨灵象”》,完成拙论的“闭环”。

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学术研讨会·作者谈创作

事实上,审美决非艺术家的专利,而是芸芸众生每一个人应该享有的自由与权利。这是一种生命理想、精神实现的审美境界,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尊严与价值意义。当你到了“气墨灵象”这个状态,或者“天人合一”“天我为一”这种境界的时候,你自然就进入了“灵象”,就会感知与体悟“大美”之存境,就会沉醉于这种境界,享受这种境界,达到身心的解放,实现生命的愉悦与精神的绽放。当你自由出入世俗世界与审美之境的时候,你就实现了自我,完成了自我救赎。当然,我们尤其期待更多艺术家、大家实践“气墨灵象”,创作“气墨灵象”,将我们带入“气墨灵象”的审美境界。

有好朋友说,“气墨灵象”不太好明白。我说,还是我没有说明白,或者说还需要更明白地说明白。大家都知道,20世纪有个大哲学家叫维特根斯坦的,他有两句话非常有意思,或者可以作为其哲学思想的灵魂,这就是:凡是可说的,都能够而且也必须说清楚;而凡是不可说的,就应该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经验世界的事物都可说,而且都能够说清楚;超验世界的事物不可说,应该保持沉默。再进一步,对经验世界用经验语言,当然可以说清楚,也能够说清楚。要说明白超验世界,显然不能用经验语言,而须用超验语言才能说清楚。而艺术哲学、精神境界、审美存境、宗教信仰等等都在超验世界中。想要说明白,须用超验语言,或者是创新语言。

还有,人文演进,所有的文化艺术都在里面,中西方是可以打通的,而且完全可以和融,“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命题,也是宏大审美命题。刚才说到美的自由与自由的美,人文演进的至高目标,自由发展、价值实现,是我们奋斗的,也是我们所特别缺少的。艺术与审美上须“先行一步”。所以,艺术家更责无旁贷、责任重大。“气墨灵象”可以给艺术家提供更大的可能与自由空间,不管文学、艺术、音乐、影视等,皆可在“气墨灵象”的审美存境中,悠然信步,大美创作。

啰嗦了,请大家谅察。

我也进入一下现代钢琴独奏曲——“4分33秒”的无音符境界……此处无声胜有声,我给大家鞠深躬。

特别感谢大家,非常感谢大家。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487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