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就是要传情达意中国日报网

关于“文学艺术是什么”的问题,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的定义。从事理论研究的人,为此费了许多纸张和脑力。我想,衡量这些定义是否靠谱,还是要回到“情”上来。有了“情”,才有文艺;越是情深意长,艺术性就越强。孟繁华先生发起的关于有情义的文学的讨论,我举双手赞成。

文艺上的传情说,来自美学上的“传达说”

关于情感的传达,在美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学说,被称为“传达说”,提出者不是职业美学家,而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这位创作了《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等众多不朽名著的大作家,曾尝试回答“什么是艺术”的问题。他写道:“艺术是由这样一种人类活动所构成的,即一个人通过某种外在符号,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受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受所感染,也体验到它们。”托尔斯泰的观点有非常大的影响,几乎所有当代西方美学史都要提到。我想其中的原因恰恰在于,他与那些职业美学家们,与学院理论家和批评家们讲得不一样。

20世纪的西方文论,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从追寻作者意图,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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