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历史过程,崂山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资料。
01征集内容(一)全区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中所形成的材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资料;
(二)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的事迹材料、用过的物品等实物;
(三)反映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像作品等,与“防疫抗疫”主题相关的诗歌、散文、小说、影视作品等文学作品和出版物,以及音乐、书法、绘画、纂刻、雕塑等艺术作品;
(四)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五)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
02征集要求(一)资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合法合规,不存在版权、知识产权、所有权等问题纠纷;主题突出,能充分体现抗击疫情的战斗历程、感人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
(二)资料载体可形式多样,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电子版或纸质版);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宣传报道可原件、可网页截图等;实物应尽量原件,特殊情况可以是复制件、同类件或拍摄照片。
(三)资料应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尽可能的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复制件或同类件等应注明。
(四)内容特别优秀的照片、音视频等作品,即使简要内容说明的要素不全,也可以提供。
03征集方法(一)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资料的具体事宜。崂山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
(二)经本馆审核、接收的捐赠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崂山区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捐赠者可将所捐赠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崂山区档案馆专题征集邮箱,或将相关资料邮寄、快递至崂山区档案馆(费用可到付)。也可联系工作人员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捐赠。
04联系方式联系人:韩丰连
联系-,
电子邮箱:H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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