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学校年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艺术与科技)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编制分省计划,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二、学校将据此制定《北京印刷学院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简章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印刷学院
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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